规范筑基 文化铸魂 不断开创地名工作新局面——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刘涛谈十年成就

发布日期:2022-09-26 15:49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地名是行政管理和社会交流的基础媒介,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信息。地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地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地名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十年来,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地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地名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哪些突出成就?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新探索?地名信息服务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本刊记者专访了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刘涛。

中国民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地名工作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地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请您介绍一下总的情况和主要成绩。

刘涛:地名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地名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是地名管理法治建设成果显著。2022年3月30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53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由原来的13条拓展到7章44条,进一步提高了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地名规范化管理持续加强。开展不规范地名专项整治,全国共标准化处理不规范地名约9.5万个,有效清理了一批不规范地名,逐步健全了地名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做好重点地区地名工作,增补公布2批共21个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联合有关部门公布我国部分岛礁海底地理实体等标准地名,有效提升地名标准化水平。印发《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规范地名标志拼写,各地新设、更新地名标志68万多块。  三是地名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地名标准化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地名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在国家标准方面,现行标准有23项,涉及地名分类、地名信息服务、外语地名译写等内容;在行业标准方面,现有标准16项,涉及地名文化遗产、地名标志等内容,为科学规范推进地名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支撑。  四是地名信息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研究制定“互联网+区划地名”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地名信息库规范》等5个行业标准,建成并开通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加强信息收集汇集、动态更新和共享应用,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在群众生活、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发挥。

中国民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一次重要国情调查。这次普查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在加快推进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方面,区划地名司做了哪些工作?

刘涛:根据国务院部署,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过4年多艰苦努力,全国共采集地名1320多万条,修测标绘标准地名图2.4万多幅,摸清了全国地名家底,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2019年5月,召开全国地名普查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王勇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彰了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画上了圆满句号。  为了加快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区划地名司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积极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然资源、新闻宣传、快递导航、国防建设等领域提供信息共享服务,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省级地名信息库,推动地名信息服务地方智慧城市建设、网格化管理和疫情防控等。同时,深化普查成果挖掘整理,组织编纂国家级标准地名图、标准地名录、标准地名词典和标准地名志,指导地方编制多样化地名工具书和地名文化产品。目前,全国已经出版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3300余套,有效发挥了标准地名在保护传承文化、服务群众生活、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中国民政:今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施行。本次修订的背景是怎样的?新版的《地名管理条例》有哪些亮点和特点?

刘涛:原《条例》自1986年颁布施行以来,在加强地名管理、保持地名相对稳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名管理的范围、对象等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地名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在总结原《条例》多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地名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这次《条例》修订,是对原《条例》的一次全面性、系统性革新和升级,修订内容多、幅度大。修订后的《条例》对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大亮点。  一是明确管理原则。《条例》规定,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条例》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明确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地名管理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三是加强命名更名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地名命名规则,明确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等要求,分级分类规定地名命名更名批准程序,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  四是规范地名使用。《条例》规定地名用字、读音、拼写等应当符合规范,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建立国家地名信息库,明确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标准地名使用范围等要求。

五是强调文化保护。《条例》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国内著名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名文化保护专章,明确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等要求。  此外,《条例》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对违规进行地名命名更名、不报送备案或者未按时报送备案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民政:由民政部组织建设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于2019年5月正式开通,请您介绍一下信息库有哪些特色?

刘涛: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是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建设的国家重要基础信息库。2019年5月建成开通,并持续推进数据更新和功能完善。主要有3方面特色:  一是数据全面。国家地名信息库全面收录了全国乡级以上行政区划、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和全国12大类地名信息,既有“音”“形”“意”“位”“类”等基本属性信息,也有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文化属性信息,还有照片、专用字、原语音等专题信息,力求成为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的专业数据库。  二是信息权威。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为基础,经过从县到部各级地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并对行政区划变更、地名命名更名、界线界桩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力求成为现势性强、准确性高的权威数据。

三是服务便捷。国家地名信息库通过地名、界线、区划信息“一张图”,以及信息检索、地图展示、接口服务、资源下载等方式,力求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快速发展,全社会对区划地名和界线信息服务的需求更广、要求更高。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数据库功能,不断健全数据资源体系,着力把国家地名信息库打造成为标准地名审批备案公告的权威发布平台,打造成为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和文化宣传的重要窗口。

中国民政:2019年11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民政部联合摄制的大型地名文化节目《中国地名大会》在央视首播,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的文化共鸣和情感共振,也激发起民众对地名知识的渴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方面做了哪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涛:2019年民政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播出首档大型地名文化节目《中国地名大会》第一季。节目以地名为切口,宣传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展现中国形象,一经播出就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又推出《中国地名大会》第二季,再次赢得广泛关注,得到各方高度评价,并被第二届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主席点名推介。两季节目共涉及各类地名2184个,累计覆盖全国电视观众超过8亿人次,微博阅读量超9.2亿次。随着节目的播出,迅速在全社会掀起讨论热潮,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使用标准地名、保护地名文化的意识,激发了民众对地名知识的兴趣。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持续推进地名文化保护,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在制度建设方面,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制定《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推动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健全工作制度,福建、重庆等地在地方性法规中对地名文化保护作出规定,河北、安徽等地建立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机制,天津、浙江等地制定地名文化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在地名命名、更名时,注重沿用老地名,体现当地历史文化特征;选用一批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名词,命名海域海岛、海底、南极地名。指导各地探索使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名词命名6000余个住宅区、广场等;北京、济南等地在新建道路、街区命名时恢复使用老地名。

在挖掘保护方面,以“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为主要对象,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共认定“千年古县”99个;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共梳理地名文化遗产2.7万余个。指导各地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浙江、安徽等地公布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南京将乌衣巷、长干里等老地名列入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宣传弘扬方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各地举办红色地名文化论坛、故事征集等活动9500余场,“雨花台”“歌乐山”“小岗村”等一批记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地名故事广为传播。黑龙江、重庆等地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广西、江苏等地制发地名文化宣传册,广东、海南等地制播纪录片、微电影。

中国民政:地名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是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近年来,地名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您认为应如何更好发挥地名的功能和作用?

刘涛:地名是出行交往的桥梁纽带,是空间治理的重要基础,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前面介绍的这些工作,都体现出了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这里,我重点介绍三方面情况。  一是助力脱贫攻坚。近年来,各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发挥地名的基础信息和社会服务作用。  一方面,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地名管理服务水平。针对贫困地区地名工作力量薄弱等实际情况,积极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地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贫困地区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地名文化建设;对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一批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引导社会公众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推进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地名标志设置,健全地名标志导向体系。这些工作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各行各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标准地名信息服务,方便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另一方面,传承弘扬贫困地区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一些贫困地区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光优美、物产资源独特,在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方面具备潜在优势。我们通过《中国地名大会》节目,深入挖掘贫困地区地名文化资源,以地名为载体讲述当地历史文化、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农副产品和特色产业;通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宣传贫困地区优秀地名文化,推广特色物产等优质资源。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当地文化影响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同时,为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和特色产业发展宣传助力。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去年以来,我们服务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下大力气推动农村居民点地名在互联网地图上准确规范标注。互联网地图新增乡村地名达367.5万条,新增地名5个月的点击查询量超4亿人次,使全国200余万个乡村、超2亿人受益。在有效解决乡村地名“有没有”的基础上,组织一线地名工作者等力量,深入大棚、果园、餐馆,“手把手”指导乡村百姓参照“上图”地名,自主上传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实现“落图一个、带动一片”,真正打通乡村地区出行导航、快递进村、山货进城的数字“壁垒”,有力推动城乡人流物流数字化。  三是助力疫情防控。我们指导地方各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接、服务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地名信息的需求,充分利用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及数据交换等多种途径,及时提供准确规范的行政区划、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居民点、街路巷、门(楼)牌号等信息及标准地名图,为支撑精准防控、助力复产复工提供了重要数据保障。同时,通过《中国地名大会》节目,讲述抗疫工作中的英雄事迹和感人故事,凝心聚力,弘扬抗疫精神。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这“四个有利于”是做好新时代地名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地名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体现了地名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持续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进一步发挥好地名的政治、教化、社会、文化属性和功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