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购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水平,计划通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服务形式,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重点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二、项目名称
滁州市民政局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三、招标方式
询价。
四、服务对象及要求
(一)服务对象。全市未成年人,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二)服务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活动,购买服务时间为1年,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每人活动经费投入不低于200元(主要用于购置发放“暖心包”,包含保温杯、电子表、励志书籍、笔记本等),承接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要做好社会资源链接。活动的开展要从农村到学校,从家庭到企业,从儿童到父母,空间、时间、对象要不断拓展创新。
五、招标采购服务内容及预算资金
主要活动内容:1.儿童福利政策宣讲;2.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3.强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落实主体责任;4. 未成年人安全教育;5.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活动;6.儿童自我保护技能和心理沟通知识;7.链接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关爱未成年人。预算资金8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
2.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
3.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 3A(含 3A)以上;
4. 本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 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服务范围应包含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内容;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投标报名提交资料
所投标书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必须全封闭,在信封封面标明采购项目、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名称。投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在标书中提供以下资料:
1. 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
2.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情况综合简介;
3. 磋商响应函;
4. 磋商业绩承诺函;
5. 授权委托书;
6. 技术力量配备;
7. 活动实施方案;
8. 其他文件。
标书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有封皮、目录、页码、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无以上说明,投标报价视为无效,采购单位不予接受。
提示: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服务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滁州市民政局网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6日上午8:00至2023年2月10日下午17:30前(工作日时间),在滁州市民政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75号)5楼511儿童福利科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采购单位
滁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滁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柏正言
联系电话:0550-3049379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滁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