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三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关于组织2022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滁民办函〔2022〕34号),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三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养老机构自评申报、县级民政部门初评、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查、专家组实地考察评分、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评定等级、公示等程序,确定以下2家机构为三级养老机构,现予公告。
1.琅琊区安亭颐养中心
2.琅琊区丰华康养中心
以上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为3年。
滁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