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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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属各单位:

    《2019年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14日

    抄送:市扶贫开发局


    2019年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紧紧围绕定远县顺利通过省级摘帽验收,1.5以上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的根本性胜利,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制定2019年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1.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打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全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坚持读原文、悟原理,经常学、持久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化理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转化为推动脱贫攻坚的具体行动。

    3.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推深做实上下功夫,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聚焦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坚持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见效,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应有作用。

    二、将中央专项巡视和市委专项巡察整改贯穿全年工作始终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穿于巡视整改的始终,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始终,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对账销号抓整改。聚焦学、查、改、立的工作要求,对照中央巡视、市委巡察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建立对账销号制度,严格按照巡视整改时限要求,对已整改并符合要求的,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未整改到位的,跟踪督促,不降标准、不拖时间,坚决杜绝整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3.集中整治民政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民政工作中的典型表现,深入全面查找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管用的实际举措,立即加以整改。

    三、扎实做好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机制衔接,将重病重残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改进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提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确保实现“两线合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加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改造,满足特困人员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实现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45%的目标。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小额救助额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救急解难。

    2.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和残疾人帮扶。坚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年底前覆盖面达45%。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44张;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27%。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帐和定期探视走访制度,2019年底前全面开展探视走访工作。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做到应补尽补、按月发放、动态管理,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3.加强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强化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落实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监护职责,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强化贫困地区流浪乞讨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工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一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或补贴,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4.逐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规范,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5.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继续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功能型党组织建设试点。继续开展市级社会组织“扶贫阳光攻坚系列行”主题活动,带动各级社会组织发挥优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协调落实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税收减免政策,努力为社会组织提供优惠政策服务。开展针对贫困地区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壮大农村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基金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资本投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领域。

    6.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职责。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责任,把定点帮扶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定期深入定点帮扶村研究帮扶工作。加强定点帮扶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定点帮扶工作。

        、具体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按照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健全“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二)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福利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扩面,鼓励各地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支持政策;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贯彻落实《滁州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水平。开展农村老年人联络人登记,建立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推动子女签订赡养协议。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与银行签订发放协议,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发放;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三)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服务能力调整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及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儿童定期走访和督查巡查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为其提供关爱服务。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升贫困地区救助服务工作水平和供给能力。完善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开工建设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满足群众需求。实施普惠制惠民殡葬政策。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活动。指导各地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启动开展村规民约“大体检”行动,将其纳入基层协商民主框架体系,引导各地及时将脱贫攻坚成果成效写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广泛参与。落实省《关于增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扩大贫困地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持续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的精神,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公益性慈善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担扶贫项目;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行为,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评先评优考核内容;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对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在政府项目资金支持、社会荣誉、评比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六)进一步巩固帮扶村脱贫攻坚成果。联系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走访、调研一次加强指导村党组织建设,完善标准化建设成果,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示范带头作用。

    、工作保障措施

    1.落实职责分工。民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民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县民政部门也要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脱贫攻坚政策执行、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工作要按照要点明确的任务分工,抓紧梳理、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细化明确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保证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2.强化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资金的投入,多渠道筹集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以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资金,统筹做好建设管理经费保障。通过社会救助购买服务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建立村(居)民政专干队伍,协助做好民政事务服务工作。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3.深入调研督导。党组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式,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加大对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党组要求,广泛深入重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及时发现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单位,通过通报批评、专案督办、工作约谈等方式,抓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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