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2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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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滁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深入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责任至科室,确保项项有抓手,事事有着落。着力推进社会组织领域、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已主动公开信息1900余条。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质效。结合部门职能,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积极对各县(市、区)进行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整改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1件,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办复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扎实做好信息内容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网站和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每周对政府网站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日常巡检,做好可疑外链、不规范表述、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杜绝涉敏信息、严重表述错误、栏目空白、超期未更新等问题。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注销今日头条账号,加强“滁州民政”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2023年,我局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500余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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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精准度和服务群众需求方面工作有待提高,便民服务、人性化服务不够全面、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完善信息发布渠道,丰富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形式。创新推出图解、动漫等解读形式,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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