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临时救助聚力救急解难 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

发布日期:2020-10-23 08:48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今年以来,南谯区临时救助坚持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工作运行、狠抓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生活难题,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

一、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兜底政策。修订《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扩大救助范围,细化救助标准,改变以往针对特定群体施救的规定,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全部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在本地发生急难情况的外地流动人口。依据困难程度,给予4-10倍城乡低保标准的救助金;对刑满释放人员事实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照城乡低保标准6倍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对发生重大生活困难的特殊个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和确定救助额度。今年目前全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36人次、支出资金46.33万元、人均救助3406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人均救助水平提高1113元。

二、健全工作机制,发挥救急作用。转变临时救助理念,以事实为根据,以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脱离困境为原则,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在网上公开政策、开通救助受理热线的同时,依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及时收集困难群众信息、建立台账,主动帮助申请救助;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取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实施先行救助,最大限度发挥临时救助救急功能;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协调机制。对遭遇特殊重大困难情形的个案,及时启动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今年主动救助16户,支出资金24.13万元,一事一议大额救助4户,支出资金13万元。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解难效果。有效分离审批和监管职能,将支出1-2万元的低收入家庭、1万元以内的城乡低保对象、3000元以内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到全区12个镇街,建立“谁受理、谁审核,谁确认,谁负责”机制,督促镇街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民政部门及时转换角色为“监督人”,联合财政、审计、纪监委等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查、开展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全方位监督临时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规范实施。临时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镇街实施以来,支出资金10.07万元、人均救助达到14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