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民生保障润民心 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08 08:42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今年以来,凤阳县坚持将“一老一小”工程作为提升幸福指数的政治工程、提升生活品位的惠民工程、加快县域发展的基础工程抓牢抓好,努力实现“老有颐养、学有优教、幼有善育、弱有众扶”,不断筑牢群众生活幸福的根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在凤阳县“落地落实”。

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目前,凤阳县有养老机构27所,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3张;建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城市社区及乡镇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引进国内知名品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1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2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1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30个。凤阳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

政府托底保障较好落实,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凤阳县有五保供养对象5046人,其中集中供养405人,分散供养4641人,今年1-8月,五保对象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315.624万元,切实解决了特困供养人员的迫切需求。为52名百岁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2794名90-99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15137名80-89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1-8月,共为17983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939.298万元。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1-8月份,为8089名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46.212万元,今年一、二季度为府城镇、临淮镇、经开区和小岗村的1940名“四类”困难老年人提供每月2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全县累计政府购买服务经费65.688万元.

养老服务改革成效初显。凤阳县启动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转型工作。转型后,乡镇敬老院运营主体由“乡镇政府”转变为“专业养老企业”,服务对象由“特困人员”扩展到“全体社会老人”,资金投入由“财政为主”转变为“社会资本为主”。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建民营”政策保障体系,在拨付特困供养金、免除租金的基础上,对入住的特困供养人员和社会老人,分别按每人每月100元和200元的标准拨付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并根据入住老人失能失智程度,相应提高补贴标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3所农村敬老院和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公建民营”转型,引进专业养老企业4个,引导200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机构改造提升。

徐祥兵今年41岁,家住凤阳县大溪河镇胡刘村东徐对队9号。其患有癫痫疾病多年,生活无法自理,鉴定为重度残疾。父母于2019年相继去世,县民政局特事特办,将其安排入住大溪河敬老院。今年8月底,民政局胡玲局长到敬老院去看望他时,看到他精神非常好,也胖了很多。

“这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办得好!这里确实是老人们欢乐的天堂。我们从心底感到高兴,让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感谢党和政府对于我们老年人的关怀!”8月29日,家住府城镇楼东街永安小学巷78岁的梁永华老人动情地对我们说。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儿童关爱保护在凤阳“安全安心”。

强化兜底保障。县机构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按每人每月1450元、1050元落实到位,对其他生活困难的儿童,分别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救助和保障。截至8月,共为208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215.64万元,为85名扶贫户中孤儿发放抚育金26.94万元,为508名扶贫户中留守儿童发放救助金25.4万元

夯实服务平合。建立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面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同时,健全了专门队伍,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20名、村居儿童主任268名,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扎实做好基础工作。2016年以来,根据上级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为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按“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了信息台账;摸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底数,为下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打下基础。

万家忧乐记心头,春风化雨润民心。凤阳县坚持问题导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拿出务实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一老一小”工作,不断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