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四项措施确保慈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0-08-07 15:06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近年来,来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采取四项基本措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坚强力量。

一是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利用宣传牌、宣传册、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等政策法规。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志愿者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等节日,宣传《慈善法》。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县组织宣传活动17余次,宣传群众达到10余万人次。

二是学习培训形式多样。采取集中培训、个人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引导慈善组织系统学习慈善法律法规。尤其在本次疫情防控中,由北京市多名知名律师在钉钉上免费授课,结合实际案例对慈善法律法规详细讲解。慈善组织所有成员积极参与培训,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热潮,全面提高了“依法治善”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慈善行为依法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了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服务流程,同时配套了相关表格。在日常及时转发各类文件精神和各级通知要求的基础上,不定期对慈善组织捐赠、内部管理和慈善活动开展等提出具体要求。通过书面汇报、实地查看工作台账等方式,严格开展年检年报工作。通过约谈、通报等手段等加强慈善项目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骗捐、侵占和破坏慈善财产等违法行为。通过推进“慈善中国”平台和在政府网开辟慈善板块,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公布活动项目、收支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活动开展有声有色。积极动员慈善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依法有序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定期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捐助等慈善活动。自疫情防控专项捐赠工作开展以来,来安县红十字会、来安县慈善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接收捐款275.3814万元,接收物资折合人民币382.08万元,全部捐赠给湖北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院、县中小学和县“一老一小”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