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3-01 14:38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一、登记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

二、登记要求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本次登记不受此时间限制),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

2.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

(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3.申请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持有登记证书并且在再登记受理期限内;

(三)接受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三、登记流程

1.申请证书登记人员需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登陆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http://shgz.mca.gov.cn)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社工师登记”或“再登记”,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再登记”的人员须提供继续教育学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系统继续教育线上学时,也可以为线下参与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的学时(需提供结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社工申请登记或再登记后由县(区)登录系统后台进行初审,市级进行终审,相关材料要求社工通过系统上传补充,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4.通过终审后,社工可在系统中进行信息查询,无需打印纸质证书,后期民政部将依托系统开发电子证书功能。

注:已经在安徽省社会工作者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人员信息,已导入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中,无需重复登记。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sg123456,请登录系统核对并完善个人资料,其中登记时间为安徽省社会工作者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资料、申请登记的时间,需考生如实填报。 

请尽量使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

系统联系人:谷峰帅

联系电话:18610779965/4006818148(客户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