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7 11:31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工作机构:

为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工作机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民生保障,助力“美好滁州”建设,现将2020年公益创投活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项目的社会工作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滁州市内注册的社会工作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1名以上全职人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四)2018年度和2019年度检查合格,或2018年以后成立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本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范围

本次公益创投项目应重点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开展,主要包括:

(一)社区治理服务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引导社区邻里互助、扶幼帮困,以及新居民及其他特殊群体融入社区的各类服务项目。

(二)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服务。资助对留守、困境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资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以及监护评估、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帮扶,改善留守、困境儿童成长环境。

(三)救助扶贫服务。针对贫困对象状况,开展社工介入结对帮扶助力脱贫工作,主要围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文明乡风构建等方面,对贫困地区农村实施智力、资金、人才、项目等方面的帮扶。

(四)助老扶残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就业帮扶、精神慰藉等改善残疾人身体、生产和生活条件、帮助融入社会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以社会救助对象、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项目不资助基建、研究、讲课、图书赠送、外出考察、软件系统开发等活动。从严评审资助受益对象宽泛、无针对性且非弱势群体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

(一)第一阶段:项目征集(2020年8月中旬

通过滁州市民政局网站“滁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二)第二阶段:项目申报(2020年8月中旬—8月旬)

各社会工作机构申报公益创投项目,可登录滁州市民政局官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滁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填报后于 202082818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78646355@qq.com邮箱(同时报送社会工作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原则上一个社会工作机构申报1个项目。

(三)第三阶段:项目评审(2020年9月旬)

1.市民政局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申报单位。

2.市民政局邀请专家、学者及工作相关单位、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受益对象、社会和财政资金配套等情况。评审将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项目资金额度。项目评审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工作机构;优先考虑有配套资金的项目。

3.立项。市民政局根据评审结论,将立项建议名单和资金额度按程序报批,批准后立项并向社会公告。

(四)第四阶段:项目实施(2020年9月12月底)

1.签订项目协议。与获选项目机构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项目开展实施。获选项目根据项目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

3.组织监督评估。督促获选项目机构定期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第五阶段:项目评估(2021年12月

项目结束后,各获选项目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和1篇以上社会工作案例。市民政局组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评估意见。

四、项目经费

福彩公益金10万元,每个项目1-3万元。公益创投项目经费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两批拨付:合同签署后拨付项目资助总金额的7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后拨付30%。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五、项目周期和实施范围

本期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周期为4个月;项目实施地为滁州市所辖范围,服务对象为滁州市的常住居民。

六、有关要求

(一)积极申报参加。各社会工作机构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社会工作的自身价值,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二)严格规范履约。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0年内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为社会工作机构的积极作用发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民政局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为获选实施项目的社会工作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支持。

联系人:郝腾飞;电话:0550-3022568。

 

附件:滁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滁州市民政局

2020年817

滁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