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关于动员公益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3 19:33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7月份以来,我市各地出现持续性强降雨,防汛救灾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全市已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和救灾Ⅱ级应急响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防汛抗洪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市公益慈善力量参与防汛救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协助各地党委和政府做好防汛救灾相关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二、倡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工服务机构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做好灾情预警、群众安置、困难帮扶、心理疏导、宣传动员等工作,力所能及的帮助降低灾害损失,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三、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四、各级民政部门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防汛救灾;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防汛救灾工作。



滁州市民政局

20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