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日期:2020-07-01 15:08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老有所依”是政府提供的兜底公共服务之一,更是衡量一个区域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为此,凤阳县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补贴制度等,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方式

高龄津贴以按月发放补贴的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发放补贴资金方式,开展居家养老实体服务的府城镇、临淮关镇、经开区和小岗村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其他乡镇以发放补贴资金的方式开展。

二、补助范围

对具有滁州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高龄津贴:80周岁至89岁,每人每月60元;90周岁至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

养老服务补贴:在居家养老信息及实体服务覆盖范围内的以6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信息及实体服务覆盖范围外的给予20元每人每月用于护理支出,通过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

四、按月完成资金发放

今年1-6月,凤阳县为17643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共计698.062万元;为8124名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共计113.834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困难老年人达1932名,截至目前,已开展紧急救援47起,成功挽救47名困难老年人的生命安全。提供实体服务的老人有1932名,截至目前,提供上门服务共计28458次。

凤阳县认真落实民生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了老年人晚年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