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强化低保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01 16:58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今年8月份以来,定远县民政局结合本县实际,多措并举,督促指导乡镇对所有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与完善,确保低保档案管理规范、安全。

一是统一管理标准。7月30日,定远县民政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民事[2020]89号)文件,对规范全县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一是明确城乡低保档案统一标准,即“一全、二分、三有、四清、五定、六统一”,“一全”即档案资料齐全;“二分”即审核审批类档案和日常管理类档案分开;“三有”即有专用设施、有专人负责、有专项管理制度;“四清”即档案数量清、材料字迹清、借阅登记清、交接手续清;“五定”即定时收集、定时整理、定时归档、定时清理、定期销毁;“六统一”即案卷外观统一、档案要件统一、目录编序统一、材料用纸统一、资料装订统一、柜盒摆放统一。切实做到一户一档、一村(居)一盒、一乡(镇)一柜、一县一室,形成县、乡(镇)、村(居)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二是明确城乡低保档案的分类和管理。档案分为审批类档案及日常管理类档案。审批类档案,由乡、镇人民政府保管;日常管理类档案,由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建档保管。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8月5日上午,定远县民政局及时召开了全县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议,会上传达了7月23日市民政局下发的《整改通知》,部署和安排了全县城乡低保档案规范管理及整改完善工作,要求各乡镇针对市局检查反馈问题,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9]64号) 要求,对本乡镇在册低保对象档案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档案文书材料缺失的,要抓紧时间补充完善;对在册低保对象按照A、B、C类分类管理要求,定期做好核查工作,并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确保8月底前各乡镇低保档案材料完整规范。会后,现场观摩学习了定城镇提供的部分低保档案材料。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8月24日,定远县民政局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乡镇低保档案进行了抽查。通过抽查情况看,各乡镇低保档案整改完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低保档案整改完善工作将于9月上中旬整改到位。下一步,定远县民政局将加强低保受理、审核、审批过程监管,对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不齐全的暂时不予审核、审批,并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低保档案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