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精细化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

发布日期:2020-06-29 11:24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近年来,南谯区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保障原则,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与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推进制度整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更加公平。目前,南谯区已基本建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管理规范化、组织网络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南谯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南谯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南谯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南谯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南谯区民政民生领域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4项政策,进一步规范救助内容、救助程序,为社会救助工作的有序、规范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建立了城乡统筹一体化的低保标准。每年根据结合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最高补差标准达到585元/月/人。特困供养人员供养经费按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分别提高到900/月/人、600/月/人。

救助方式更加便捷。建立了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镇、街道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和转办各项社会救助事项;在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等制度,每个镇(街道)预拨6万元,实施“先行救助”,目前累计救助11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53426元,其中乡镇救助4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3820元;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疫情期间开通了社会救助流程网上办理79户139人,提高了救助工作服务效能。

救助对象逐步精准。依托市经济核对平台,开展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出台了《南谯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充分考虑医疗、就业、教育等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经济状况时予以适当扣减,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今年共核对申请救助464户1345人,有力保障了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

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南谯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及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现有备案35户、55人。结合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署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南谯区城乡低保对象由2018年底的每月7100人左右,下降到了当前的每月不到4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