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推行医疗护理保险政策解特困供养人员之忧

发布日期:2020-06-19 16:52 作者:滁州市民政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为切实解决特困供养人员因病、因意外伤害住院期间护理难问题。来安县民政局多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公司对接,以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护理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为中心,详细讨论了保险细节。2020年4月县民政局投入了63.29万元,为全县2458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医疗护理保险。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护理保险工作在来安县是首次探索开展,为保证护理保险政策发挥实效,真正惠及特困供养人员,切实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县民政局在护理保险推行工作中坚持以下“三个确保”。

确保保险责任清晰。一是被保险人、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来安县民政局为投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公司为保险人,负责承保及履行保险责任。来安县特困供养人员均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二是赔付标准:乡镇卫生院100/元/人/天;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120元/人/天。单次绝对免赔天数2天,保单完整年度内最高赔付天数90天。三是赔付时限: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理赔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县民政局两次组织全县12个乡镇民政科工作人员学习《来安县特困人员住院医疗护理保险理赔服务实施细则》,各乡镇民政科工作人员积极向所有村进行宣传,确保护理保险政策宣传到位。

确保政策出实效。自4月保险生效以来,截止2020年6月保险公司共计接收14笔案件,实际赔付1.25万元。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组织乡镇民政科工作人员对部分特困人员进行电话或上门走访,及时梳理反馈意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让护理保险项目成为真正惠及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的实事和好事。